各位老师:
学校人事处发布了《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职员工校外兼职审批报备工作的通知》,现予以转发。
根据《中国计量大学教职工校外兼职管理办法(试行)》(中量大〔2022〕39号)要求,教职工以个人名义在校外担任的兼职均需要按规定进行审批报备。为进一步做好本项工作,特通知如下:
一、报备范围
教职工从事学术兼职、社会兼职、企业兼职(含创办企业)等均须审批报备,对学校委派的各项兼职活动教职工不需要审批报备。
二、审批程序
1.取酬性兼职:由本人申请,经所在单位领导集体审议同意并公示(不少于3个工作日)无异议报相关职能部门和人事处审批,并经分管人事校领导审批同意后实施。其中,教职工在具有国(境)外背景的机构兼职,须经国际交流合作处(港澳台事务办公室)审批,涉密人员兼职须经保密办公室审批,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相关的企业兼职须经科学技术研究院审批。
2.公益性和不取酬性兼职:由本人申请,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相关职能部门和人事处备案。
3.临时性或一次性取酬兼职,无需向学校申报审批。
三、相关要求
教职工有校外兼职情况未按要求进行审批报备的,请在2022年11月18日前按要求完成审批补报手续;后续对教职工有校外兼职情况不按要求审批报备的,一经查实,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对当事人给予严肃处理。
如有疑义可咨询人事处。
联系人:黄维,联系电话:87676188。
经济与管理学院
2022年11月8日